湖北消费券来了 今晚开创了

By 李战

2021-09-17 09: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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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时间

本活动所有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

(一)活动时间

2021年9月17日20时开始至2021年12月11日,参加者通过微信软件、湖北省及省内各市相关公众平台进入“湖北消费券2021”小程序,线上参与领取消费券活动。

(二)湖北消费券(普通券)的投放实施时间为:

首轮(“中秋”)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分2批发放:2021年9月17日20:00投放第一批;2021年9月20日20:00投放第二批。

第二轮(“国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分2批发放:2021年9月30日20:00投放第一批;2021年10月7日20:00投放第二批。

第三轮(“双十一”)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分4批每周发放:2021年11月4日20:00投放第一批;2021年11月11日20:00投放第二批;2021年11月18日20:00投放第三批;2021年11月25日20:00投放第四批。

第四轮(“双十二”)按1批发放:2021年12月11日20:00发放。

二、消费券种类及面值

(1)商场消费券:38元、68元、128元。

(2)超市(便利店)消费券:18元、38元、58元。

(3)餐饮消费券:8元、28元、68元。

实际消费金额须满足消费券面值3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湖北消费券(普通券),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

在各市州区域抢领的湖北消费券(普通券)限当地使用,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可与平台和商户(机构)优惠券叠加使用,每笔消费仅限使用一张消费券。

抢领的湖北消费券(普通券)限7日内使用,过期作废。“日”为“自然日”,使用截止时间为从消费券领取当日(含当日)开始计算的第7日24:00前。

三、消费券领取及商户报名渠道

(一)参加者

在活动期间,参加者通过微信搜索或以其他方式,进入“湖北消费券2021”微信小程序即可参与消费券领取活动。每位参加者仅能使用一个微信号参与本活动,同一微信号、同一手机号码、同一身份证号码均视为同一用户。

每轮每批次消费券发放时,省内消费者可在入选指定平台上任选三类消费券中任意一类的任意一种面额进行抢领,不同平台可重复抢领,每个平台帐号每轮每批次三类消费券限抢领1张。领取到消费券后,将收到“微信”的通知信息,消费券自动存入微信“卡包”。

(二)商户

所有参与湖北消费券(普通券)活动的商家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三大行业类别范围,在湖北省内正常营业的线下实体店(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具有多种经营类别和资质、且有多个经营类别和资质符合三大行业类别范围的企业,首轮(“中秋”)、第二轮(“国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期间,按其在平台的行业类别接受某一类型的消费券;

(3)活动商家需具备微信支付商户号,个人微信收款商家无法参与活动;

(4)无不良记录。

四、消费券使用规则

(一)消费券自领取成功起7日内有效,过期无法使用,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

(二)单笔支付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消费券不设找零,不可重复使用,不可拆分使用,不能转让、转售、转赠,不兑现,伪造或变造无效。

(三)仅可通过微信支付平台,在指定门店或商家线下消费时,在最终支付环节通过微信支付抵扣使用。可以同时兼容商户或金融机构的其它优惠活动;


(四)如对具体商家或门店能否使用消费券有疑问,可详询商家或门店。


五、消费券使用商户范围

湖北消费券(普通券)需到线下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进行消费并在线支付时方能使用,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首轮(中秋)、第二轮(国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期间,消费者抢领的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餐饮消费券三类消费券按不同类型使用,所有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按行业类别仅适用三类中一类消费券;


第三轮(双十一)、第四轮(双十二)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期间,消费者抢领的商场消费券、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餐饮消费券三类消费券不限类型打通使用,所有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不分行业类别,均可适用所有三类消费券。


(1)商场消费券:首轮(中秋)、第二轮(国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期间,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场、家居卖场、手机专卖店、服装鞋帽专卖店等;


(2)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首轮(中秋)、第二轮(国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期间,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等;


(3)餐饮消费券:首轮(中秋)、第二轮(国庆)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期间,限使用于餐饮店(含外卖)。


六、退款规则

(一)如遇退单或退款情况,退款金额以用户实际支付金额为限。


(二)当用户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发生全额退款时:


1.若消费券仍处于有效期内,消费券将退回至用户微信卡包,用户可继续使用该消费券。


2.若消费券已过有效期,消费券不退回用户。


(三)当用户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发生部分退款时:退款资金按照用户实际支付金额与消费券金额的比例退回用户,且无论消费券是否处于有效期内,不可再使用。


七、其他

(一)本活动由湖北省商务厅及省内各地市商务局联合举办,如涉及支付服务相关问题,请联系微信支付客服电话:95017。


(二)举办方可根据活动开展情况调整活动开展的频率及具体安排,基于活动期间消费券数量及金额存在调整可能,主办方将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提前通知用户相关规则补充事项,具体消费券及金额后续将在活动页面公布。


(三)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举办方可根据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公布在活动页面上或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


(四)为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法定需要,政府部门可能需要在必要范围内收集消费券核销详情(包括: 交易时间、交易金额、核销金额、核销类型、交易商家信息),以便进行检查与核实。

(五)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如用户出现买卖、转让消费券及其他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不正当获得活动权益的,活动举办方有权取消用户活动参与资格,并有权回收用户获得的权益。


(六)参与者点击报名参加活动后,视同全部接受本次活动的相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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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战2021-09-21 01:19:42   
    今天去体验了一下使用湖北消费券

    在沃尔玛购物,结账的时候使用了一张18元的优惠券,满54元优惠18元,挺划算的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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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F
    李战2021-09-18 12:09:32   

    湖北消费券实施时间

    为2021年9月17日至12月17日

    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具体发放计划

    首轮(中秋)分2批发放:

    9月17日20:00投放第一批

    9月20日20:00投放第二批

    第二轮(国庆)分2批发放

    9月30日20:00投放第一批

    10月7日20:00投放第二批

    第三轮(双十一)分4批发放

    11月4日20:00投放第一批

    11月11日20:00投放第二批

    11月18日20:00投放第三批

    11月25日20:00投放第四批

    第四轮(双十二)1批发放

    12月11日20:00投放

    湖北消费券(特惠券)具体发放计划

    首轮(中秋)

    9月17日20:00投放

    第二轮(国庆)

    10月5日20:00投放

    第三轮(双十一)

    11月10日20:00投放

    温馨提示:东大时代广场参与湖北消费券活动商家详情,顾客可在消费前咨询相关店铺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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